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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濟南12月3日訊(本報記者 高擴 見習記者 周國芳)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12月2日提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關於山東等省份已經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試點一時成為輿論熱點。記者瞭解到,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徑,目前山東的公務員分類改革仍然處於調研論證階段,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改革肯定還要再等等。
  眾多解讀側重於職務職級並行將打破目前的職務決定待遇局面,為基層公務員開闢一條上升渠道,“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待遇”。事實上,職位分類制度是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基礎。公務員分類在我國法律層面早已明確,在實踐層面,卻一直處於試點探索階段。目前,我國公務員仍然採用“大一統”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的職業發展與待遇提升空間被嚴重壓縮。
  山東省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3日對記者表示,經過前期關於實施辦法、初稿討論等工作,目前省內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仍處於調研、論證階段,還未入軌實施。今年年初,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山東省將深化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建立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制度列入任務。
  該負責人表示,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目前已在司法、公安、監獄系統試點實施,但今年全面入軌實施的可能性不大,不過一旦國家出台具體政策,山東也將會跟上進行分步實施。職業發展道路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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